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证明怎样办理?灵活就业证明怎么办理
1、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证明怎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是具有当地户口人员,1般不包括外来务工人员。但目前有的城市,如外来务工人员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收入,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建议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去咨询。
2、灵活就业证明怎么办理
回答 灵活就业证明是指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的工作证明,是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时的证明材料。例如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外来工灵活就业证明等等。但并非人人可以开,只有从事灵活就业人员方可开具。我国暂未对灵活就业证明开具流程进行统1规定,各地区本地政策执行。例如南昌县政府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灵活就业证明。例如上海社会保障局规定,不同行业办理灵活就业证明手续不同,医院外来护工,由区县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出具证明,外来农业劳动人员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外来家政服务人员经市商务委认可、与上海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对接备案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等单位出具证明,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出具证明。
3、5 1般公司员工怎么办理上海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没办法,只要交社保,网上都可以查到。
4、在上海如何办理灵活就业证明?
来沪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的来沪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前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2、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并注明本次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
3、来沪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后,如继续从事灵活就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前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续登”手续。有效期满后30日仍未办理续登手续的,此前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自动失效。办理材料
1、首次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3)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
2、续办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扩展资料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1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以个人名义参保的简明步骤第1步:到职介、人才办理个人委托存档具体:先执身份证领取商调函、2表→回原单位填2表,办理转档→到职介、人才办理委托存档第2步: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具体:办理京卡或邮局存折→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1寸彩照2张→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签订《协议书》,办理参保。参保注意事项必须是本地城镇户口,外地户籍不能在本地办理。中止社保补贴的情形已经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1时,停止社保补贴:(1)已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2)被用人单位招用;(3)中止就业;(4)未缴纳社保费;(5)未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6)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满3年。(7)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8)本人自愿申请终止补贴的;(9)其它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备案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灵活就业人员。
5、灵活就业证明怎么开
我国暂未对灵活就业证明开具流程进行统1规定,各地区本地政策执行。例如南昌县政府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灵活就业证明。例如上海社会保障局规定,不同行业办理灵活就业证明手续不同,医院外来护工,由区县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出具证明,外来农业劳动人员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外来家政服务人员经市商务委认可、与上海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对接备案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等单位出具证明,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1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十条 本市户籍人员及外来配偶,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来沪从业人员,可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线上平台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状态发生变更后,本人应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6、在上海如何办理灵活就业证明
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已在本市稳定就业,并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基本要求。其登记办理程序是: (1)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和登记范围的来沪人员,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行业“灵活就业证明”。 (2)办妥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证件照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3)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 《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本次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 (4)来沪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的,须重新办理。